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文件
海研训[2008]19号
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关于做好2008年我市中小学教师
教育技术培训与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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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科局、市直属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
为促进计算机信息技术在教育技术中的应用,提高教师计算机辅助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和考试的通知》、《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方案》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具体文件内容请到本网教育技术栏目查询),要求至2008年底,全市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初级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任务。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已与职称评聘、职务晋升、选拔骨干教师等挂钩,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挂钩范围。
2008年全国中小学教师初级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将分别于6月14日至18日和11月15日至19日进行。为做好考前培训与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培训与考试的对象: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间,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所有在职中小学教师。已参加过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的教师,可免初级教育技术培训与初级水平考试。
2、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初级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还有两次考试时间,分别是:2008年6月、2008年11月,请各校以自愿参加为前提组织教师报名培训,选择考试时间,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培训方式、进行收费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下半年我院不再组织初级教育技术水平培训与考试报名。报名请点击本网首页(http://haikou.cersp.com/)“教育技术报名” 栏目,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或填写报名表格[见附件]送交我院信息部,截止时间至4月24日止。
3、根据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的要求,培训合格的教师才能参加考试。我院将在4月下旬至6月(上半年考试前期)、9月下旬至11月(下半年考试前期)安排若干个培训班,组织报名参训的教师接受培训,提交作业,经考核合格者,由我院上报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确认考试资格。已取得考试资格的教师,才能报名参加今年6、11月中旬的全国中小学教师初级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试合格,由教育部颁发合格证书。
联系人:吴俏茹 联系电话:66256353 66259892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